保山市公開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2年11月7日—11月21日,云南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保山市開展了第二輪第一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3年2月17日反饋了督察報告。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市政府專題會議專門研究。
第二輪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制定了《保山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要求,要把扎實抓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確保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在保山不折不扣落地落實。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強調,針對督察反饋問題要逐一建立臺賬、落實責任、狠抓整改,舉一反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堅決守住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剛性底線要求。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署要求,現將《整改方案》予以公開。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牢記“國之大者”,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機遇和有力抓手。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實際行動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扎實推進美麗保山建設,切實筑牢我國西南生物生態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按照“堅持提高站位、壓實責任,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堅持標本兼治、全面提升,堅持統籌兼顧、有效銜接,堅持建章立制、固本強基”的工作原則,《整改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的整改目標。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更自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顯著增強,對保山處于西南生物生態安全第一道屏障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使命的認識更加深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進一步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在全市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意識更加自覺。二是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更到位。對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督察報告指出的問題和督察交辦的群眾投訴舉報問題,逐一編制整改方案,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督察報告指出的64個問題,在2023年底前完成26個,2024年底前完成17個,2025年底前完成20個,2026年底前完成1個。三是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更明顯。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2023年實現轄區國控斷面脫劣“清零”,2024年實現轄區省控斷面脫劣“清零”,2025年實現轄區國、省控斷面水質穩中向好不返劣,完成省級下達年度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國、省控斷面比例。按照“十四五”碧水保衛戰要求,轄區年度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2025年,保山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99.4%,細顆粒物(PM2.5)濃度控制在省下達的目標任務內,重污染天數為0天。四是綠色低碳發展成效更顯著。“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的理念更加牢固、措施更加有力。堅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不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推動產業結構更加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綠色發展格局進一步形成,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和碳中和。五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更健全。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體系,健全監督、檢查、督查、考核、問責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持續深入推進,全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全力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對督察報告指出的4個方面15類64個問題,《整改方案》按照“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管理要求,逐項落實整改責任單位和督導單位,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配合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措施清單,提出了5個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把環境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各級黨委、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注重生態環境保護輿論引導,營造人人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二是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發展。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質量負總責,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職責。全面落實綠色發展指標的約束性作用,按照《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推動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加大區域水環境治理力度,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開展重點水污染整治工作,加快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強化固體廢物監督管理,調整優化產業能源結構,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四是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切實筑牢西南生物生態安全第一道屏障。優化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摸清地熱資源底數,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強化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發揮林長制總抓手作用,強化工作銜接,逐步完善管護點功能。開展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加大排查力度,積極探索市場化生態修復模式,按照“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嚴格落實生態修復主體責任。加強尾礦庫整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風險隱患和管控措施清單等臺賬,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五是提升環境監管能力,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持續保持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嚴查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監管頻次,及時更新雙隨機監管名單。提升群眾信訪舉報工作質效,堅持“標本兼治、科學治理、精準施策”,曝光整改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典型案例,保障公眾知情權,回應社會關切。加強環境保護聯動執法,對環境保護重點區域、流域和環境信訪問題反映突出的地區開展集中檢查,跟蹤問效督促整改。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保山市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要全面壓實責任,確保整改工作落實落細。主要領導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建立聯動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改到位。二是強化督導督辦。建立分級督辦機制,實行市級領導牽頭督辦,將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市領導推動分管領域和聯系指導縣(市、區)工作的重要內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強對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市環保督察整改辦牽頭實施“每月調度、適時通報、半年交賬、年度考核”,強化整改工作指導,常態化組織開展暗查暗訪,對重點難點問題適時開展現場督導。三是嚴格驗收銷號。堅持實事求是抓整改,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禁止環保“一刀切”的要求,定計劃、明職責、實舉措、講方法,有序解決重點、難點環境問題。堅持從嚴、從快、從實抓整改,對整改問題實行臺賬式管理,完成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各縣(市、區)牽頭對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開展自查自驗,驗收完成后將整改情況報告和驗收情況確認表報市級牽頭督導部門,由市級牽頭督導部門組織對反饋問題逐一驗收確認,驗收完成后將確認表和整改情況報市環保督察整改辦。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強化對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應付督察、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為,以強有力監督推動突出問題整改到位。對涉及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和部門,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覆蓋監督,緊盯“不整改的事”,嚴查“不整改的人”,確保往深里改、往實里改。五是及時公開信息。加強整改信息公開,充分利用“一臺一報一網”和微信、微博等網絡新媒體,及時公開整改方案、整改進度、整改落實情況,加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保障公眾知情權,接受群眾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參與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保山市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抓好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和監管機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進一步筑牢我國西南生物生態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譜寫美麗云南的保山篇章。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
